索引号 | : | 11640000MB190962X6/2024-0009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日期 | : | 2024-05-08 09:58 |
名称 | : | 关于选派沈伟等同志到机关处室学习锻炼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24-05-07 17:00 |
关于选派沈伟等同志到机关处室
学习锻炼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挂职(学习)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干部多岗位学习锻炼,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经各事业单位推荐、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派沈伟等同志到机关处室学习锻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安排
按照业务对口、岗位相近或专业相符原则,选派沈伟到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学习锻炼,赵娜到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学习锻炼,金丹丹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学习锻炼,杨莉到科技与财务处学习锻炼,杨丽蓉到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学习锻炼,卯学曈到土壤生态环境处学习锻炼,何佳玉到生态环境监测处学习锻炼。
二、时间安排
学习锻炼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开始,至2025年5月12日结束,为期一年。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到机关处室学习锻炼人员,请于5月13日前到相关处室报到。同时,各处室(单位)要督促以前年度学习锻炼期满人员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于2024年 5月13日前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新一轮学习锻炼人员日常考核管理,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挂职(学习)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习锻炼期间,只结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