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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收好!

作者:任喆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4-09-14 15:07 点击: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节日期间这些要求要牢记。

强化政治责任,深化党纪教育

各党支部(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聚焦个别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对节日期间突出的“四风”问题进行再教育、再警示,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为日常的言行准则,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免疫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正的节日氛围,弘扬塑造崇廉尚俭的社会风气。

坚持以上率下,严明纪律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四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亲属子女,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发挥好“头雁效应”。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券(卡)和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节日期间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本单位“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要及时核查处置,第一时间向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报告。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