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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6-04-29 18:05 点击: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6〕22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026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厅党组2026年第15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环党发〔2020〕76号)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认真做好决策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务必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负责人及

联络员

执行计划

1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杜荣伟

202612

底前印发

2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

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马宏伟

202612

底前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