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6-04-29 18:05 点击: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6〕22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026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厅党组2026年第15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环党发〔2020〕76号)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认真做好决策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务必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负责人及 联络员 | 执行计划 |
1 |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杜荣伟 张 瑾 | 2026年12月 底前印发 |
2 |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 | 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 马 岚 马宏伟 | 2026年12月 底前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