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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作者:崔万杰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21-11-01 17:29 点击: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摆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就宁夏回族自治区而言,宁夏属于核技术利用后发省份,存在监管人员少、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同时,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安全管理不规范,公众对辐射环境的敏感程度日益增加,加之近年来核技术利用单位和电磁辐射设备、设施迅速增长,监管任务愈加繁重,辐射环境安全形势面临严峻考验。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了初步答案。

树立底线思维,守好“责任田”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5月举办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杜鹏强调,核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关乎人民利益,必须严上加严,确保万无一失。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是生态环境安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核与辐射监管的职责是明确的。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监管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地市级辐射安全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衔接不充分、能力建设不足、监管人员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这些都亟待解决”,谈及前期调研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彤贤表示。

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是最新一轮机构改革当中新增设的一个处室。

“这结束了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管方面长期没有专职行政处室的历史。”宁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谢向阳说,宁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虽然几经更名,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心一直都是全区唯一的辐射安全管理单位。在自治区层面无专职行政处室、市县无专职机构和专业监管监测人员的情况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的设立,“结束了辐射环境监管同其他业务工作‘一锅烩’的问题。”谢向阳说。

“同其他业务一样,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也是生态环境部门法定的‘责任田’。”宁夏社科院研究员李禄胜表示。长期关注生态环境工作的他表示,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通知》,字数虽然不多,但“字少事大”,简约而不简单。

《通知》首先强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学透核安全观,落细落实确保核安全的政治责任;核与辐射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特殊要素,事故突发性强、公众敏感度高、容错性低的特性,增强了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的紧迫感。牢固树立核与辐射安全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加快形成全区有效的监管体系和专业的监管队伍。

明确监管责任,当好“顶梁柱”

数据显示,宁夏目前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416家,在用各类放射源1275枚、射线装置908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应用单位74家,移动通信基站52944个,110千伏电压等级以上变电站259个,110千伏电压等级以上输电线路766条,其他电磁辐射设备设施14个。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是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顶梁柱”,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随着核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科研、能源、医疗、工农业、地质调查等领域,单位及放射源数量或持续增长。”宁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放射环境监督管理科科长马凡告诉记者。

马凡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十余年,长期奔波在一线,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深有感触。

“以前核技术应用单位较少,配有X射线机的医院不多,如今稍具规模的医院都属于核技术利用单位,核技术利用越来越广泛,核技术利用单位也越来越多,仅依靠省级层面来监管有些鞭长莫及。”马凡说。

这种局面下,属地监管、明确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通知》就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形成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协同推进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格局,为全区核与辐射安全装上“三保险”。

同时,宁夏修订完成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提高预案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调试辐射事故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车载系统,每周五与全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进行联调,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响应事故应急,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密织监管网络,形成“一张网”

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今年10月,宁夏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成投运满1年。一年来,这一系统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监管,以前需要监管人员实地核查,现在只需要通过电脑或者手持监管终端设备,就能随时随地掌握某一枚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的实时状态信息,有效缓解了监管人力不足等问题。”谢向阳告诉记者,目前已对全区现有20枚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施全天候地理位置和剂量率水平在线监控。

“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主要以预防、过程监控为主,通过‘人防+技防’方式,可有效监管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杜绝安全风险隐患。”谢向阳说。据介绍,今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情况下,对企业探伤作业进行突击夜查10余次,重点检查探伤作业现场警戒线、警示灯和公示牌设置情况,对高风险移动放射源探伤作业的夜查已经常态化。

记者注意到,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维也是《通知》重点强调的内容。《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这一系统,对高风险移动源进行实时监控。

“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只是全区辐射环境监管网络的一部分。”谢向阳告诉记者,目前,全区共有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13个,已建成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6座,在西北五省区较早实现地级城市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全覆盖。《通知》特别要求加快推进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辐射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监测项目和监测领域全覆盖、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的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全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构建辐射环境监管“一张网”。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首次明确要建立全区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监管名录。“为便于监管,从国家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都会发布水、大气、固危废等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发布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监管名录,这在西北省份乃至全国并不多见。”李禄胜指出。针对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宁夏将制作辐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格,制定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认真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同时,制定了监督检查大纲和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监督指导重点监管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各市要将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培养应急技术队伍,形成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我们没有99.9%,只有100%。”这是宁夏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工作人员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下一步,宁夏将继续坚决担当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努力推进核与辐射能力建设,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贡献。

图为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正在对某公司车间进行监测。 崔万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