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与应急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6 11:26 点击:
文章来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部关于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部署,6月2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厅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联席会,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重点安排部署2024年度厅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厅系统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平稳有序。厅核与辐射安全总工程师张海军同志出席会议,厅防灾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汛期是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的高发期,各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职责重任,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厅系统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坚决守住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责任落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加强监测预警。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可能次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汛情、地震等灾情,强化部门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同步应急联动。三是抓好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范。要针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水源地等为目标,深入督导各地抓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妥善处置应对。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和生态环境部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三项制度”(现场直报、1小时报告、并行报告)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科学高效处置。五是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