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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处

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0 点击:


自然生态保护处

联 系 人:张桂荣 处长

联系电话:0951-5160958

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地方性政策、行政法规、标准、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自然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夏季(上午8∶30,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18∶30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