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18-08-16 16:04 点击:
B类
宁环生态函〔2018〕499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8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厅:
现就王林伶委员关于我区罗山等自然保护区内墓地管理的提案,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目前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中有9个保护区内分布有各类民间自发形成和民政批复的墓地,罗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均存在面积较大的私人墓地,其他保护区大多位于实验区。墓地大多是原住居民长期居住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复杂。由于公益性公墓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措施滞后,而且乡村公益性公墓没有列入建设规划,多种原因导致保护区墓地问题的存在和清理整治困难。“绿盾”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保护区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已形成的老墓区、坟地,要求维持现状,不再扩大范围;倡导文明祭扫,杜绝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保护区环境保护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建立集中祭祀区,加强祭祀人员管理,减少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积极配合各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保护区主管部门,加强对保护区的环境监管,促进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督促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管理,有效管控保护区内已有墓地的环境保护管理,并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516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