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11-05 14:29 点击:
2018年11月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暨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座谈会,各地级市及宁东基地环保局汇报了2018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情况,会议通报了全区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和2018年上半年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查情况,对2018年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强小媛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全面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排污许可证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排污许可制重要性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调度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放管服”改革与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关系,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主要行业环评审批原则、准入条件和重大变动清单,不得违规设置或保留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着力治理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服务不规范、乱收费行为。要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建立健全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要求,加强环评质量管理,强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实现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要求。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指导,开展重大项目审批高度,拉条挂账形成清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开展环评,合理安排报批时间。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审批事项原则上压缩至法定的一般。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审批中发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会议还对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宁东基地环境保护局有关领导及从事排污许可、环评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