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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源头管控 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安全可控

作者:李俊鹏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05 17:35 点击:


为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进一步掌握全区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处置去向,预防、避免和降低废铅蓄电池在收集、存储、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的风险隐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总工程师张海军同志带领有关处室,对银川市、吴忠市等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和利用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注意事项及常见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对废铅蓄电池进行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利用。

帮扶指导组先后现场查看了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宁夏绿铅废铅蓄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吴忠市惠业瑞祥商贸有限公司,了解废铅蓄电池目前的收集转运模式,重点查看是否分区贮存废铅蓄电池、是否建立台账,电池的来源、去向,以及收集点规范化建设运行和视频监控等情况。在废铅蓄电池利用单位宁夏新益威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拆解利用设施、企业安全应急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还有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运营困难,废铅蓄电池收集价格高、储存成本大,利用企业废铅蓄电池收集量难以保障生产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等问题困难。



帮扶指导组帮助分析目前状况下企业需注意的安全监管问题短板,明确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收集单位作为面向社会源收集的第一道关口,一定要做好收集转运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废旧电池不破损、不遗失,保障转运过程的环境安全和最终规范利用处置。二是利用单位要做好设备启停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人员上岗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巡检维护安全应急设施,保障利用过程的风险可控。三是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对发现不规范收集和非法拆解处置问题及时反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全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大对全区废铅蓄电池相关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切实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废旧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生态环境领域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固体处、辐射处、污防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