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3-11-17 09:46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总结新时代10年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创造、新发展、新成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局部和全局相协调、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推动美丽中国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
一、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高水平保护可以为高质量发展把好关、守好底线,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倒逼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高水平保护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把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10年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4%,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和清洁发电体系,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56.2%,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增长到25.9%。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都稳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8年居世界第一,绿色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绿色发展水平整体还不够高、基础还比较薄弱,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状况一时难以彻底改变,盲目上马“两高一低”项目的现象仍然存在。新征程上,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大力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二、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要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既是系统观念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实践中的深化运用,也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既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做足统筹协调的大文章,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以猛药祛疴、重典治乱的坚强决心和有力举措,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10年来,全国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历史性达到29微克每立方米,重点城市年均浓度累计下降57%、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7.9%,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17.6个百分点。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如期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最真切,国际社会也普遍认可。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环保历史欠账尚未还清,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新征程上,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攻方向,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三、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是遵循自然规律、积极有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实践要求。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治愈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首先要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给大自然休养生息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同时,自然恢复也存在局限和极限,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科学合理的人工修复措施,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举措,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10年来,累计完成防沙治沙2.78亿亩、种草改良6亿亩,在世界上率先实现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实施50余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分别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和30%以上。累计造林10.2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02%,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成首个国家植物园、种质资源库。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仍较低,严重生态破坏问题仍时有发生,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新征程上,要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引领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落地实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四、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体现了外因与内因辩证统一、相互联系、互相转化的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发挥这一公共产品的最大效用,防止过度索取、肆意破坏。既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强力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又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到实惠,推动人人动手、人人尽责,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各责任主体的自觉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转变观念、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党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30余部,形成“1+N+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几十项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较真碰硬开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有待健全,有的地方生态环境监管流于表面、监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新征程上,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把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贯穿始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保持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高压态势。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绿色财税金融政策,让经营主体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获得合理回报。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使美丽中国建设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五、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体现了稳与进的有机统一,强调我们承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任务确定无疑、态度和决心毫不动摇、行动和策略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同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不得也急不得,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立足实际国情,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逐步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地方和相关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启动和稳定运行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10年来,我国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超过35%,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国家自主贡献承诺。我们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
同时也要看到,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而是要付出持续艰苦努力。当前,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部分西方国家打“气候牌”,出台碳关税等政策,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责任。新征程上,要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协同创新试点。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争取战略主动和于我有利的国际环境。
原载于《求是》2023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