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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废硫酸裂解再生项目(罐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03-11 15:41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废硫酸裂解再生项目(罐区)(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工业园区C 区、我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4995m2,我公司现有乙炔生产装置尾气采用98%浓硫酸进行处理,每年产生废硫酸2.2万t,目前正在配套建设废硫酸高温裂解制酸装置,未解决废硫酸及成品硫酸的周转问题,本项目拟设置2台缠绕PVC/FRP 废酸贮罐(300m3)、2台碳钢废酸贮罐(1500m3)、6台碳钢废酸贮罐(2000m3)、2台成品硫酸贮罐(1500m3),其中2台缠绕PVC/FRP 废酸贮罐和成品硫酸贮罐用于储存废硫酸裂解再生装置原料及成品,其他贮罐待废硫酸裂解再生装置建成投用后,改造后用于储存公司其他产品。本项目总投资5960.62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工电话/邮箱:0951-3098920/78342810@qq.com

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三、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作程序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及环评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⑵工作内容

外业工作:①工程勘察②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环境状况调查③社会经济状况调查④资料收集⑤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①资料归纳整理②工程分析③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④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⑥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⑦声环境影响评价⑧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⑨风险评价⑩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⑾图件编绘、报告编制(包括送审稿和报批稿)。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相关群体、个人、项目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⑴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

⑵本项目建设应特别注意的环境问题表现在哪个方面?

⑶本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有重大影响?

⑷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

⑸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有何影响?

⑹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可以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有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