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7-12 15:19 点击: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360号)有关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17年7月18日进行。为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复审地点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1203房间)。
详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三、有关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和填报的资格复审表(2份,见附件);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如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彬李娟联系电话:0951-5160986
附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