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9-14 17:31 点击: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审查告知单
宁夏西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审核,你公司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第一部分
仅提供两名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不符合要求;
二、第三部分
1、未提供包装工具照片。
2、未提供中装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
3、未提供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三、第四部分
1、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未按照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要求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等。
3、未按照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
四、其余部分资料均有缺失,未能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2申请清单要求,准备资料。
未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相关资料、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相关资料、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报告相关资料、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附件1危险废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批复表。
请你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补全报送至我局,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材料不合格,不予办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