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4-02 11:35 点击:
文章来源:宁环办法宣函〔2018〕46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党办〔2018〕7号)要求,2018年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承担牵头的改革任务有5项,配合的任务有8项。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商有关处室和单位,专门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调研落实,并及时给分管厅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自治区党委要求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强化任务细化
各处室(单位)要紧密结合牵头主抓的改革任务,认真制定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关键环节,切实把改革任务始终抓在手上、记在心中,确保及时完成具体改革任务。
三、加大督查督办
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在抓好本处室承担的牵头改革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加大对我厅牵头及配合改革任务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掌握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协调对接自治区改革办,并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请各有关牵头处室(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给分管厅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抓紧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法规与宣传教育处。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将按月调度各项改革任务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
序号 | 改革 领域 | 改革任务措施 | 自治区协调单位 | 自治区牵头部门 | 自治区配合部门 | 责任处室 |
1 | 围绕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抓好改革落实 | 研究出台自治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监察上收、监测垂管、执法下移”要求,完善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编办、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机关党委(人事处)、执法局 | |
2 |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自治区纪委监委、审计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相关市、县(区) | 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 ||
3 | 按照中央部署,推进统一履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体制改革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及相关市、县(区) | 规划财务处 | ||
4 | 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水环境管理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 | 《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 | 水环境管理处 | ||
5 | 研究制定《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各市、县(区) | 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诚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大气环境管理处 | ||
6 | 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完善河长制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建立跨行政区域断面水质交接机制 | 自治区农村改革专项小组 | 自治区水利厅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厅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水环境管理处 | |
7 |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化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自治区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办法》,出台考核评估机制 | 自治区规划办 | 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统计局、信建办、宁东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规划财务处 | ||
8 | 围绕增进社会和谐抓好改革落实 |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各市县职能划转、体制机制建立、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 自治区城镇化改革专项小组 | 自治区住建厅 | 自治区编办、法制办、财政厅、人社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工商局、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法规与宣传教育处、执法局 |
9 |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抓好改革落实 | 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抓好“三大”核算改革,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 | 自治区统计局 | 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等单位及各市、县(区) | 规划财务处 | |
10 | 深化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明确功能定位 | 自治区经信委 | 自治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宁东管委会等单位及各市、县(区) | 环境影响评价处 | ||
11 | 按照国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研究出台我区《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总体方案》 | 自治区发改委 | 自治区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环境影响评价处 | ||
12 | 深入推进银川市、固原市、平罗县、盐池县、宁东镇、红果子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试点经验 | 自治区城镇化改革专项小组 | 自治区住建厅、发展改革委 |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单位及试点市、县(区) | 环境影响评价处 | |
13 | 围绕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抓好改革落实 | 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立统筹推进农村“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 自治区农村改革专项小组 | 自治区党委农办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建厅、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扶贫办、考核办、旅游委、科技厅等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区) | 水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