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水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4-09 16:18 点击:
为做好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清水河三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聘会计师事务所,全程跟踪审计固原市清水河三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委托检查业务定点服务单位,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
(二)掌握环境保护专项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国家财政、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与科研相关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近五年承担过环境保护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
(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纪录,年检合格。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有参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水污染防治专项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择优遴选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配套文件资料(详见附件2)。
(三)材料受理
请有参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13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同一事务所仅需报送一次。其中,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两者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计内容
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自项目招标阶段,即介入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每10天向环保厅报送该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环保厅与相关单位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执行情况等。
(五)公开遴选办法
本项目概算金额8854万元,按照相关规费标准,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择定日期统一开标报价,由环保厅组织的财务、业务人员评审组根据审计任务、审计书质量和报价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勇
联系电话:0951-5160961,18109586555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