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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控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8-08-10 13:32 点击:

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我单位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宁夏区控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宁夏区控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 宁夏区控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编制、开、评标会议的组织等所有政府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不含技术要求的编制)

2.2服务周期:90日历天;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经营范围与招标项目相适应,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分网上登记的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在近三年内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代理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3.7 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日具有环保相关项目代理服务经验;

3.8 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财政部门具备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招标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9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禁止参与本项目。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 8 月 6 日至2018年8月12日每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 409 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并携带一份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 月 13日12 时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5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宁夏环境保护网(https://sthjt.nx.gov.cn/page/views/index/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0951-8688633

单位名称: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 郎勇设

联系电话:1363958218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