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3-06 20:38 点击:
宁夏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宁夏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沙湖)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其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宁夏环境保护厅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宁夏环境保护网(www.nxep.gov.cn)
二、公示日期:2019年3月6日—3月19日,10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951)5160958、5160959
传真:(0951)5160959
通讯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99-9(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政编码:750011
电子邮件:nxhbstc@163.com
附件1:宁夏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基本情况
附件2:宁夏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图
附件1:
宁夏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基本情况
保护区名称 | 地理位置 | 主要保护对象 | 调整类型 | 调整原因 | 原面积(公顷) | 调整后面积(公顷) | 申报单位 |
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 |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 干旱荒漠化湿地生态系统;珍稀动物及其栖息地。 |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 | 功能分区不符合现行相关要求;生境保护价值的提升;自治区级沙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建设。 | 4247 | 4366.62 | 自治区林草局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