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1-20 10:03 点击:
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就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工作作出改革,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核技术利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辐射活动的人员可以登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免费学习,可不再参加辐射安全集中培训班。
二、新从事各类辐射活动的人员、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要通过培训平台进行学习,并报名参加考核,考核通过的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无证上岗。原来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通过培训平台定期发布考核计划,需要参加考核的人员扫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网络报名。
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改革工作的宣传,使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全面了解改革内容。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行为。各地在通过培训平台参加培训考核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沟通解决。
联系人:苟旭光 电话:0951-5160920
周继军 0951-516075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