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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0-02-19 09:21 点击:

公示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荐在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911号)要求,综合考虑在农用地详查方案编制、工作准备、工作推进、成果集成等阶段的工作实绩,经与自治区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充分沟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以下3个集体和27名个人为拟推荐表彰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表彰为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3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二、拟推荐表彰为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27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闫向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王海源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任学蓉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

王耀宗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室主任

刘志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王喜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核算室副主任

韩增玉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与固体监测室主任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与固体监测室副主任

王志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岳新斌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

王泽晶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主任

马瑞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工程师

马春香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工程师

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工程师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副院长

吴秀玲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主任

陈惠娟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高级农业工程师

张中华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高级农业工程师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高级农业工程师

马海涛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中级职称

王秀梅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室主任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田林锋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姜文娟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沈莉娟吴忠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鲁翠红吴忠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以上拟表彰人员公示时间为2020219日至20202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同志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举报,举报电话为:51609495160957。来信请寄: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邮政编码750011)。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有关问题,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表彰,厅党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推荐表彰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2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