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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报送《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实施工作情况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5-06 11:28 点击:

宁环函〔2019〕436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关于报送《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实施

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宁夏铁塔公司: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实施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宁环函〔2019250号)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备案、自行监测等工作,提升了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对各单位报来《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自查报告、实施情况统计表初步核实和现场核查,发现还存在较多的通信基站没有备案,自行监测尚未按要求全部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尚未实施。针对以上情况,现就做好《备忘录》实施情况核实工作,尽快报送相关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备案工作。请各单位对2018年建设所有基站再梳理一下,没有备案的尽快组织备案,做到应备尽备。

二、进一步做好自行监测工作。联通公司要加快自行监测整体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其他公司要进一步消除死角,扩大自行监测覆盖范围,争取对应纳入自行监测范围的基站全部监测。

三、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自行监测完成后,各企业组织在本公司网站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目前关于通信基站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无统一的格式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制定参考格式,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各单位对照《备忘录》实施情况核实表,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科普宣传、信访投诉等方面工作。

各单位相关工作完成后,于20199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备忘录》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核实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各单位最终上报资料为准,编制总结报告,报生态环境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通信基站环境保护方面基础资料,建立工作档案,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对本通知发出以后发现的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信管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曾俏梅电话:5160920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罗秉和电话:6198315




附件:宁夏通信基站电磁环境自行监测情况信息公开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通信基站电磁环境自行监测情况信息公开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基站所属区域

(填至县、区)

基站名称

备案号

监测时间

电场强度

最大值(V/m

标准限值

V/m

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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