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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6 17:12 点击:

宁环办发〔202219

 


关于开展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

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2107号)要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定于2022530日至65日开展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召开50周年,也是推进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关键一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以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送法入企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凝聚力量

二、统一主题,营造氛围

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全国统一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各地不单独另设六五环境日主题。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推出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主题宣传片等,供社会各界免费下载使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让中国更美丽》《环保人之歌》传唱、生态环境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户外媒介、官方网站、双微等载体全方位、高频次组织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上下联动,形成声势

65日,生态环境部将联合中央文明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围绕生态文化和公众参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主会场设在银川市海宝公园,主要活动包括:六五环境日主题致辞、向宁夏生态环境公益大使颁发聘书、公益大使宣读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举行喜迎党代会,献礼二十大——争做先行区建设的先行者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启动仪式等。同时组织我的绿色梦想百名儿童环保绘画活动、低碳环保 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生态环境保护装备展示和公众体验活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生态环境成效图片展览、现场咨询活动、公众生态环境意识问卷调查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关注和转发国家和自治区主场活动相关信息,结合本区域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活动呼应,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扩大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影响力。

四、创新形式,简约适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联合精神文明、教育、团委、妇联等自治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动员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不同群体,大力推进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要加大网络传播力度,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话题互动,形成宣传合力。要组织本地区四类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条件、拓展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线下活动的线上宣传,不断探索宣传工作新手段、公众参与新方式,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参与度。要积极倡导简约适度,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厉行节约,拒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自娱自乐,按照有关要求,力争实现重大活动碳中和。

五、总结交流,提升成效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亮点成效,提炼宣传工作成果。五市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请于68日前报送本级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附件: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刘  、丁  

联系电话:(09515160726  5160740

电子邮箱:hbt5160726@126.com




附件

 

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营造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二、活动时间

2022530日至65日。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组织开展2022年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传播简约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理念,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六五环境日主场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59:00-11:00

活动地点:银川市海宝公园(东门广场)

活动内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和银川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作六五环境日主题致辞;向宁夏生态环境公益大使颁发聘书;公益大使宣读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向2022年度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先进典型颁奖;启动2022喜迎党代会,献礼二十大——争做先行区建设的先行者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活动;举办我的绿色梦想百名儿童环保绘画活动;组织开展低碳环保 你我同行健步行;组织生态环保主题文艺节目演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签名活动;生态环保知识有奖问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装备展示和公众体验活动;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生态环境成效图片展览;组织公众生态环境意识问卷调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发布生态环境主题宣传视频。

出席领导: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委、自治区政协人资环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领导银川市政府分管领导。

参加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社区、企业,高校环保社团组织,环保志愿者,新闻媒体。

主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银川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二)举行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

活动时间:531日上午9:30-10:10

活动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发布主题: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

参加人员:邀请区内外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生态环境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举行银川市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61日上午9:30-11:00

活动地点:银川市黄河外滩

活动内容:播放黄河九省区省会城市视频贺信;发布黄河流域共同保护母亲河倡议书;银川市政府领导致辞;志愿者代表宣读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向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授旗;宣布银川市首届(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开展生态黄河 美丽银川生态环境保护书画展等。

参加人员:银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部分企业代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承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四)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活动。

活动时间:65日开始

活动地点:银川市行政中心主讲堂

活动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生态环境治理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参加人员:银川市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及银川市各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

承办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题宣传。

活动时间:61日开始

活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自今年65日起施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噪声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执法帮扶、普法培训、送法入企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认识的同时,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公众等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噪声法》的贯彻落实。同时,宣传《噪声法》规定的主体责任、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条款,促进企业(单位)自觉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以监测机构、环评机构、公益组织、商业机构为对象,加强《噪声法》中关于相关技术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的宣传。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

(六)组织开展低碳环保 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

活动时间:65

活动地点:银川市海宝公园(东门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生态环境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开展 低碳环保 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同时在沿线分别设置优美生态网红打卡点、生态环境知识竞答等互动活动,参加人员每参与一项活动可领取一张健步行活动票,集满一定数量的票可换取相关奖品,通过活动进一步倡导社会公众从自身做起,保护生态环境,选择低碳出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七)组织我的绿色梦想百名儿童环保绘画活动。

活动时间:65

活动地点:银川市海宝公园(东门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儿童以生态环保为主题,开展环保绘画活动,通过绘画活动让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更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心中,引导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从小事做起,共建绿色美丽家园。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八)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

活动时间:530日至65

活动地点:各市、县(区)四类设施开放单位

活动内容:全区所有四类设施开放单位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期间集中开放一次,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落实常态化开放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观了解环保设施运行工艺流程,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践行简约节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承办单位: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四类设施开放单位

(九)开展低碳环保 绿色出行公益活动。

活动时间:65

活动地点:各市、县(区)

活动内容: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期间,倡导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采用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参加各类主题日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领树立简约节约、绿色低碳文明风尚。各地市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开展一河三山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

(十)推广生态环境宣传产品。

活动时间:531日至65

活动地点:各市、县(区)

活动内容:围绕2022年环境日主题,精心制作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让群众更多了解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同时,各地市和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并积极推广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作的主题宣传产品,广泛组织传唱《让中国更美丽》《环保人之歌》《宁夏生态环保铁军之歌》等环境日主题歌曲。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

(十一)集中组织新闻宣传及新媒体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530-65

活动内容:协调区内外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报道,策划组织生态环境工作成效专栏专版宣传,邀请网络媒体直播主场活动,利用电视、广播、广场LED电子屏等媒体广泛传播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和主题视频,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向全区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生态环境公益短信,通过各级生态环境网站、官方双微及其他网络媒体密集推送重大活动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舆论氛围。

承办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和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分局要同步开展2022年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认真制定主题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宣传活动。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将宣传成效亮点及时汇总报送。

(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组织相关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