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2-07-01 15:32 点击:
关于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经研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进行。为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 3比例,以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资格复审初步入围考生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时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地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楼西侧会议室(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亲笔署名。具体如下: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1份)。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
3.彩色2寸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同底)。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全国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除提供相应的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件,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不受宁夏常住户籍限制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需考生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并注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7.《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详见附件1)。
8.政策性优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供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9.拓展复审内容,需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积极配合招聘单位进行相关审查:(1)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已招聘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考察前置情形。有无不良政治记录;应聘者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需要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提前准备完毕,按顺序进行整理,并逐份在材料空白处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提供人:XX,2022年7月8日”字样。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并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可摘除口罩。同时,需提供“我的宁夏”APP内实时生成的“卡码融合码”,且“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在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照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办理;如有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必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不服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因本人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传真电话或电子邮箱。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之,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要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双面打印,2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5.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6.因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岗位不再递补。
7.应聘人员需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 系 人:谭红宾(联系电话:0951-5160934)
梁加柱(联系电话:0951-5160809)
传真电话:0951-5160988
电子邮箱:nxhbtrs@126.com
附件:附件1:2022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