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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来提!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作者:张永平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09:29 点击:


请您来提!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宁政办发〔2023〕46号),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深化‘五型’模范建设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风整肃和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对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重点征集内容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征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不文明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不公正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执法问题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运动式执法。重大活动或重要时期内,查处力度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日常检查宽松,专项行动过紧。

(二)“一刀切”执法。为快速达成某项目标,随意采取 “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律顶格处罚”等简单粗暴措施。

(三)选择性执法。对某些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对某些违法行为不执法;有时严格执行某部法律法规,有时选择性忽视。

(四)不文明执法。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恐吓当事人行为。

(五)过度执法。对同一当事人,在同一地点因同一违法行为连续多次作出处罚;滥用强制措施,处罚明显不当。

(六)机械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

(七)逐利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在轻微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后,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不公正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类型、情节相同的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

二、受理时间

20231225日(星期一)至1229日(星期五)。

三、反映渠道

反映问题可通过微信识别二维码线上反馈,也可采取拨打电话和发送邮件的方式(电话:0951-5160881、邮箱:hjjstc@163.com)。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识别二维码线上反馈


四、有关说明

主要受理重点征集内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详细说明问题情形,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本次调查全程匿名,严格保密信息隐私。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