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3 点击:
文章来源: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
登记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推进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陈凯
联系方式:0951-5160892(电话)、dqhjgl@163.com(邮箱)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宁夏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3).docx
《宁夏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