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2-19 17:29 点击:
文章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和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为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思维,提高依法治污能力,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组引领示范学。坚持把学法作为必修课,不断健全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印发《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3年4月,平学智厅长在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是强化培训拓展学。印发《2023年度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以“生态环境理论业务大讲堂”为平台,常态化举办法律法规、执法大练兵、固危废管理、信息与应急等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三是举办讲座专题学。2023年5月,邀请自治区司法厅领导为生态环境厅党员干部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框架内谋思路、做决策,干事情、解难题;四是明确目标主动学。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自觉,采取线上线下研讨相结合模式,充分利用“普法专栏”和“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主动把学习成果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生态环境福祉。
(二)系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高度重视。2023年2月,厅党组专门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通过“宁夏生态环境网”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3年5月,厅党组专题听取厅系统2022年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贯彻措施,审议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宁环发〔2023〕24号),把法治建设纳入厅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明确思路,紧盯重点,合力推进;二是选优配强队伍。将党员干部法治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选拔任职、公务员职级晋升重要条件,真正把政治执行力强、法治素养高、法治工作能力突出干部培养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今年累计提拔法治工作领导干部4人,晋升职级3人次;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建设厅党组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检查,坚持年度检查和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升,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在2022年成功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单项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创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单位。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上报并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494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将20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委托宁东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环评审批政策细化创新,助力重大项目更快落地。全区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108个,涉及总投资2563.51亿元;登记备案表4297个,涉及总投资1517.39亿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审批“两高”项目5个,较2022年减少5个;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积极向企业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的方式和途径,指导企业网上申报,大力推行网上预审,规范申请材料电子上传,审核签批网上流转。
3.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坚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动和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污。一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颁布施行,完成《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论证。拟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形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后在厅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办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实际及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报请自治区党委编办动态更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职权,确保依法依规履职;五是落实依法决策。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宁环办发〔2023〕60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宁环办发〔2023〕61号),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确保决策合规合法;六是推进标准制修订。开展《自治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治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宁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四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上报政府审核),有效实现环境监管和经济发展匹配协调。
4.坚决守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全领域覆盖、全链条管控、全流程定责、全过程约束的责任链条。编写《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应知应会手册》,为各级督查检查人员提供安全检查范本。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积极参加“全区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推送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内容,大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5.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一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全区1250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银保监局、证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二是加强环评文件和环评市场监管。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全年抽取全区140份环评文件,对6份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的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失信记分,对2家编制单位及2名编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失信记分,并通过环评信用平台公告,引导环评单位加强自身规范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三是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梳理生态环境系统监管事项清单,确保无漏项缺项,实现检查实施清单和目录清单维护率达到100%,实时推送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基本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使监管行为广泛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6.打造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科学统筹年度执法任务,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人次,累计开展执法1.2万家次,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149家次,共立案处罚387件、罚款4706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封扣押54件、限产停产4件、移送拘留案件9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件,配套办法案件数同比增加162%;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执法精度。紧盯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中卫美利林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生态环境部调研移交的5家企业9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25.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5起,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问题4个。组织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验收销号,牵头完成的6个整改事项全部完成销号验收工作;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彰显执法温度。深入推进“执法+服务”,动态优化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持续推动监督执法与引导守法并重,围绕企业难点堵点,找好帮扶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落实“清单式”执法,推行包容免罚、审慎处罚、差异化监管、帮扶指导,全区不予处罚案件45件,免罚金额578万元,帮助守法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知识竞赛暨“送法入企”活动,为11家企业的30余名代表发放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和政策文件,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7.积极营造法治政府绿色理念氛围。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普法制度(试行)》,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八五”普法“四清单一办法”》。编印《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邀请专家学者为党员干部专题讲授《宪法》和《民法典》。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五进”和“大讲堂”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机关等场所,开展基层生态文明环保法律法规“五进”宣传活动90余场次,开展公众开放日、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大赛4次。在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和宁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9批37个“以案释法”案例,大力传播“生态优先 与法同行”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八五”普法宣传还需精准发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需持续强化;法律审核专业力量相对不足,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定期学法制度还需不断强化。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和六次全会精神,通过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体系,精准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等重要法治建设措施,为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插上强劲法治引擎,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绘就浓重法治底色,为维护国家西北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不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废止《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四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为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提供法治支撑。
(三)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项要求,锚定高标准创建综合示范项目,细化分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持续优化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互联网+监管”,持续推动群众办件满意度提升。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稳步开展生态环境信用建设。
(四)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等创新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强化移动执法系统运用,提升执法效率。持续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推进大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和实战化。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五)积极创建生态环境普法品牌。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品牌,积极打造“建设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宣传活动品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五进”活动,持续开展“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组织实施 “一河三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强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