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5-01-10 12:00 点击:
文章来源:关于自治区固体废物(除危险废物)
跨省转出利用事项实行线上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全区产废单位固体废物(除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效率,自2025年1月10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除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利用由线下备案改为线上备案。
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可在全国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选择宁夏-企业端注册登录,查询操作指南,按照流程在线备案,并确保填写内容及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电话: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0951-5160533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科:0951-5160722
系统运维管理服务:0951-516068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