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现场调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一)

作者:马博尧 文章来源:督察处 发布时间:2025-02-27 09:10 点击:


关于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现场调查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及目标措施

反馈问题:环境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煤炭储仓内未按要求建设喷淋降尘装置,有的企业生产工序没有除尘设施,有的企业虽建有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生产车间、厂区、周边道路普遍积尘比较严重。绝大多数企业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下雨时煤粉尘随雨水流入外环境。

整改目标:完善治污设施,补齐短板,提升涉煤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设环境整洁、排放达标、管理规范的企业生产环境。

整改措施:

(一)对涉煤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厂区功能布局,设置标识牌,厂区内裸露地面(近期开发地除外)进行绿化、硬化。规范企业生产过程,生产物料实现全封闭储存,建设完善高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破碎、筛分、传输等产尘环节煤尘应收尽收。建立园区及企业环境保洁机制,采取“机扫+人工+喷雾”一体化作业等方式,对园区、企业厂区、车间及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通道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装置,减少运输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造成污染,做到车间干净、厂区干净、运输车辆干净。

(二)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制定雨污水“一企一策”技术方案,合理布局导流槽和雨水收集池等,坚决杜绝涉煤企业违规排放雨污水问题,收集的雨污水经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洗煤厂用水补给等。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回用或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确保规范处置。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从严查处粉尘无组织外排、污染物超标排放、物料露天堆放作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及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规范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123家涉煤企业逐一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3家企业新建8万平方米全封闭储煤仓;安装雾炮机252台、喷淋设备212套、洗轮机65套;改造提升绿化带27公里,砌护树池18公里,硬化道路1.3公里,铺设草坪6000平方米;完成小水沟、汝箕沟两侧绿化500亩,累计栽植各类苗木达10万株,清理废渣23万余方。

(二)完善雨水收集设施。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设计建设178个雨水收集池,配套建设导流槽9.2km、截流沟7.1km;铺设完成24.8km生活污水管网,目前园区企业生活污水暂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水质净化站(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集中处理园区企业生活污水。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自20228月以来,针对物料露天堆存、无组织排放等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1份,立案处罚51起,处罚金额305.8万元。

三、整改验收情况

经核查,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226日至2025311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7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