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23 15:17 点击:
关于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
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咨询公告
2025年6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安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规发〔2025〕5号),鼓励货车(机械)所有人自愿将需要报废货车(机械)淘汰更新,并实施差别化补贴政策。为及时指导解决广大车主、机械所有人及企业在淘汰更新中遇到的问题,方便货车(机械)所有人咨询了解各地淘汰补贴有关政策,现将咨询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马 瑞 | 0951-8679813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岳聪聪 | 0952-2012983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苏俊礼 | 0953-2125853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毛建东 | 0954-2688690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孙 悦 | 0955-7630016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 张豪甲 | 0951-5918315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3日
附件:https://sthjt.nx.gov.cn/zfxxgk/zfxxgkml/202507/t20250721_4966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