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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6-01-06 17:54 点击:


关于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有关排污单位: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排污权改革的安排部署,提升排污权交易管理水平,优化交易服务,实现确权、交易、服务、监督“一张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建成了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并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排污权交易系统进行优化整合。现定于2026112日正式上线运行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提供排污权的确权登记、交易登记、供需信息发布、抵押申请和抵押登记等功能,与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系统实现确权、交易数据互相推送共享。

二、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后,排污单位和储备排污权管理机构进行排污权出让、受让交易前,须在管理平台进行确权登记和交易信息填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进行排污权交易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平台自动将符合规定的排污权信息推送至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系统,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交易,交易完成后交易结果等信息将回传至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确保数据一致性和交易全程可追溯。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查阅,提前熟悉了解平台操作,严格按照新流程办理业务。

三、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门户登录地址:https://222.75.41.50:8915,平台通过 CA(数字证书)、我的宁夏两种方式登录(参与交易的排污单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使用CA登录),CA(数字证书)在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和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系统互认通用,具体登录操作可以参考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或在门户网站政策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请五市和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于2026131日前,将尚未完成交易的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信息、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信息和政府储备排污权信息全部录入至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在排污权确权、交易、抵押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审核及时、准确。

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或业务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联系。

联系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0951-5160965

          平台运维人员  19995439536

附件:1.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企业)

      2.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管理部门)

      3.CA(数字证书)办理网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企业).pdf

附件2.排污权综合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管理部门).pdf

附件3.CA证书办理网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