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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家企业获发排污许可证

作者:赵锐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发布时间:2018-12-19 10:45 点击:

12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宁夏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运行情况。截至11月底,全区5市及宁东基地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153家,平均联网完成率超过七成,其中石嘴山市、宁东基地联网完成率达100%。

根据通报,在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方面,截至11月底,5个地级市及宁东基地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153家企业中,完成联网并录入数据的有113家,平均联网完成率为73.9%。其中,石嘴山市、宁东基地重点污染企业联网完成率达到10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联网完成率达到90%以上,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的重点污染企业联网完成率在70%以下。在数据录入发布方面,截至11月底,全区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平均数据发布率仅为22%。其中,宁东基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数据发布率分别为50%和41.6%,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企业数据发布率低于20%。

为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各相关企业重视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的联网工作,加大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有专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污染源监测培训,及时解决联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证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与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按时做好监督性监测数据的报送。同时,各市及宁东基地要督促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在数据管理平台上上传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特别是在联网中,要严格对排污单位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和自治区实际,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继续在自治区“宁夏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发布。根据要求,各地要尽快恢复完善本地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于2018年底前完成与自治区平台的衔接。

(原文刊载于2018年12月19日新消息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