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法治报 发布时间:2018-12-20 11:17 点击:
文章来源:为全面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实现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共享和统一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并于近日通报了全区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运行情况。
据介绍,全区5个地级市及宁东基地截至11月底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共有153家,完成联网并录入数据的企业113家,平均联网完成率为73.9%。各重点排污单位完成数据联网后,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并及时录入数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的联网工作,加大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力度,同时,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污染源监测工作,及时解决联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证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与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在“宁夏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发布。
(原文刊载于2018年12月20日宁夏法治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