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06 09:37 点击:
文章来源:为做好自治区发电、化工等七大行业114家重点排放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及确认工作,夯实全国碳市场建设数据基础,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2日组织召开全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防疫政策要求,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4家核查机构及复查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核(复)查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通过碳核查确认的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是进行碳排放配额分配和交易的基础,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对碳市场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可以说,碳核查是碳市场发展的方向盘,对碳排放数据进行严格精确的核查,紧握碳核查这个“方向盘”,才能护卫碳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各核查机构要切实提高碳核查对维护碳市场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以生态环境部年初通报的碳排放数据造假典型案例为警戒,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开展核(复)查工作。要本着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为企业提供日常监测管理、数据质量控制及年度数据填报方面的技术指导。要加强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对接,保障核查工作进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技术负责人介绍了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复)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各核查机构项目负责人就线上文件评审及现场核(复)查要求的存疑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强调:针对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一是要确保核查数据的准确性。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核查工作指南及各行业核算指南要求进行数据审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核查结论的准确、可信。二是要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核查工作,加强人员配备,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三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各项工作纪律。各机构须提前做好自身防疫应急预案,现场核工作必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要严格遵守数据保密等要求,严禁向企业提供利于配额交易的数据调整和技术操作及为机构自身或者其他机构向企业推介开展碳资产、碳交易委托等。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要加强对核(复)查工作的指导和抽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核(复)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