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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专家组来宁调研指导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

作者:万云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3-02-13 13:10 点击:


为有效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落实落地,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推动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工作机制,近生态环境部专家组来宁调研指导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

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座谈会上,专家组介绍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进展情况并提出了今后常态化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会后,专家组实地查看了中卫市生态保护红线内8个生态破坏问题图斑点位生态修复情况。专家组认为,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宁夏作为全国5个试点省区,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提前完成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下发宁夏564处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实地核查核实和整改工作,并先行先试,以县域为单元,开展了2021年度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与保护成效评估。目前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探索形成了“遥感监控发现、统一实地核实、集中审核质检、上报会商研判、督促查处整改、联合执法检查、年度成效评估”的宁夏工作制度机制,为全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提供了宁夏经验和宁夏样板。调研专家组对宁夏圆满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宁夏下一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为持续做好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目标,坚决守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自然生态保护监督职责,以美好自然生态环境支撑美丽新宁夏建设。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重新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依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认真履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职责,巩固深化监管试点工作成果,推动宁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工作常态化。三是统筹开展年度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成效评估,并研究将评估结果纳入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