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3-02-23 17:46 点击:
为全面推进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排查整治各项任务,2023年2月2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举办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培训班,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负责同志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等区直单位人员参会。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杨金海副厅长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卫星应用中心和宁夏环科院有关专家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及质量控制体系》《黄河宁夏段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全过程案例》进行了解读分析。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的重要行动,是支撑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推动责任落地、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加快编制出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形成合力,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同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自治区效能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内容考核。要贯彻落实方案提出的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监测检查、信息公开等管理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和考核问责,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大排污口监管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