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4 10:30 点击:
文章来源: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2号)部署安排,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排专项资金近400万元,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依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等规范,开展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调查、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关注化学物质清单。
一、开展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调查。针对国家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14类),结合宁夏实际生产使用和环境排放通量等信息,筛选国家清单中在宁夏实际高风险物质,开展自治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对涉及的行业开展进一步调查监测。
二、开展全区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筛选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行业,完成自治区不少于2个重点行业,选取30-60家典型企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基本调查,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行业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
三、开展全区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根据《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具体要求,针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