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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事后发力” 坚决“谋事在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谋划安全生产项目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作者: 文章来源:信息与应急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4 17:25 点击:


为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1+37+8系列文件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协调会议安排部署,谋划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项目。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聚焦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辐射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安全等方面,申报入库6个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共计金额2145万元,其中全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等4个项目由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予以支持,项目金额为1749万元。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助力守牢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项目的争取与实施,始终紧盯重点任务,注重补短板弱项,是聚焦全面提升全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深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防范和排查整治首次尝试以委托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逐步指导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隐患自查应急演练,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档案,形成健全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防控体系是聚焦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基本能力。建立生态环境专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能力,着力提升自治区本级环境应急物资科技水平填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监测空白“一市一库”为目标构建物资储备网,并逐步向重点县区延伸。注重加强应急处突人员在现场的防护能力,在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是聚焦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力量,具备同时应对两起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队伍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为事件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扛起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推动我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