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处 发布时间:2023-09-26 17:49 点击: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扎实开展“六项举措”,推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积极维护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民用燃煤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加强清洁煤配送中心、散煤销售点及散煤使用集中区域巡查检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今年来共入户排查散煤使用5000余户,检查配煤中心煤炭经营户243家,抽检煤炭样品117批次。
二是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协调五市及宁东6台走航车先后开展2轮监测帮扶检查,“地毯式”排查VOCs高值区域,精准锁定VOCs污染来源和传输路径,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监管。建立完善用车大户清单,重点开展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重点企业、用车大户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对燃气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安装、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执法行动。对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责令其维修,达标后方可使用。
四是深入实施汽车排放检验制度。推进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功能完善,结合互联网实时监控,以远程监控排查,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的监督管理,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审核认定新增I站2家,治理排放不合格车辆475辆。会同气候中心指导4个地市完成机动车环检机构问题线索移交及查处。
五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2年HFCs含氟气体使用情况统计,督促宁夏万仕隆冷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鸿盛安科贸有限公司企业按时上报数据。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违法行为,督促宁夏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银川俊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六是协调配合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集中销毁行动。组织参加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集中销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协调指导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承担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工作,共安全销毁各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1个种类139件(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