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2-19 09:06 点击:
文章来源: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2月18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年)》。《年报》按照车辆类型、排放标准、注册地、燃料类型等,对2022年全区在用机动车保有量、污染物排放量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排放检验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统计分析,介绍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车用燃料环境管理等情况。
《年报》显示,2022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14.9万辆,比2021年增加12万辆,增长5.93%。其中,银川市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区首位,是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84个城市之一。
2022年,全区机动车五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分别为40563.31吨、73221.11吨、16333.83吨、297.13吨和18884.01吨,较2021年分别增长1.59%、10.92%、4.73%、0.74%和6.54%。2022年,按照燃料类型划分,全区柴油机动车NOx和 PM排放量分别为33837.91吨和297.13吨,占全区机动车NOx和 PM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83.4%和100%;全区汽油机动车VOCs、HC和CO排放量分别为14899.62吨、17683.27吨和60673.78吨,占全区机动车VOCs、HC和CO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91.2%、93.6%和82.9%。2022年,全区在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有89家,检测线共计352条,共检验车辆107.49万辆,合格率为99.95%。
此外,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区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督抽测,抽测在用机动车1047辆次,合格率为80.52%;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12辆次,合格率为62.50%。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强油品销售企业油气排放管控,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为监管重点,统筹“车、油、路、企”,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协同防控,不断推进移动源排放监管体系化建设,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