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8 15:12 点击:
文章来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高质量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调研组,先后赴宁东化工基地、石嘴山市对我区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现场调研和座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鹏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赴宁东基地,对具有代表性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检查,调阅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有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台账、产品出口环境管理审批、产品台账等资料,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在石嘴山市,调研组选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发布实施后我区常规登记量最大的企业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现场调研,现场详细查看企业设施设备建设、生产工艺情况,调阅新化学物质生产台账、产品去向资料,询问了解新化学物质登记后首次活动、年度报告报送情况、检查登记证载明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
调研组来宁调研期间,组织召开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座谈会,生态环境部专家现场介绍了新化学物质法规政策要求、现场检查指南及新化学物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方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地级市、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人员交流了辖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围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积极提问,调研组一一回应解答,现场互动频繁、氛围热烈,通过政策讲解、工作交流、答疑解惑,有效提升了我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队伍人员业务能力。调研组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有毒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是其重要内容,要大力推进新化学物质和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的筛查评估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登记,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落实好风险评估、管控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化学物质企业的“三废”排放和规范化处置情,切实推进从末端治理向全生命周期管理转变,确保做到“应管尽管”。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这次调研检查为契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监督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产生的含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废水、废气、废渣监测检测,针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有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确保达标排放,不断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