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大气环境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2-05 09:22 点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科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18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需同时提出相关具体指标。各单位书面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反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电子版发送至dqhjgl@163.com。
联系人:周翔
联系电话:(0951)516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