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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来提

作者: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发布时间:2019-07-26 17:59 点击:

水滋养万物,是人类赖以生存、不可复制的资源。7月2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区拟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针对《条例(草案)》,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在8月25日前提交。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行最严格的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制度,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能源消耗持续增加,水污染防治压力不断加大,工业废水治理难点多、中水回用率低、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不健全、排水沟治理难度大等问题日益突出。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次制定的《条例(草案)》共六章六十五条,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从工业、城镇、农业农村、地下水等方面明确了更加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完善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规定了水污染防治实施联防联控、监测监管、生态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规定了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相关精神,规定了自治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时,鼓励流域上下游通过协商或者按市场规则进行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水生态保护补偿投融资机制。

8月25日前,您可登录宁夏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s://sft.nx.gov.cn)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同时,也可将建议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局,在信封上注明“水污染防治条例”字样,或将意见将意见发送至:mail⁃to:xzfgc@163.comsftlf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