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06-01 18:29 点击:
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及推荐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506号)有关要求,我厅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厅,电子word文件发至电子邮箱:zzqgfc@163.com。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内容,我厅正在筹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不超过2名专家委员会成员,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专家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书面反馈至我厅,并将电子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发至电子邮箱:zzqgfc@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推荐专家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玺,联系电话:5160971)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送审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关于加强全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