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06-02 15:58 点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建议,请于8月5日(星期五)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或花脸稿反馈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联系人:张玺 <0951>5160971)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小微企业危险 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编制说明.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