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规与标准处 发布时间:2024-10-10 18:00 点击:
文章来源: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持续推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宁夏生态环境网(http://sthjt.nx.gov.cn),对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宁夏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邮政编码:7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hbwd@sina.com。
四、将意见发送传真至(0951)516098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