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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9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12-26 09: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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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

209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马银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汽车尾气排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已逐步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领域。截至2016年底,全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91万辆,其中银川市机动车74万辆,占全区机动车总数的38.7%。为切实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近年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体系。结合我区正在推进的《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从法律层面完善我区机动车排污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努力构建起从机动车准入——监督管理——报废拆解等环节完整闭合的管理体系,形成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二是制定机动车环境管理政策措施。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区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是推进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要求,启动了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已进入招标程序。同时,要求银川市对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要求,对现有的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加强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完善提升平台功能,确保检验数据及时有效上传,并为与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做好准备。

四是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步伐按照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采取政策补贴、强制报废、黄标车限行等多种方式,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工作,2014-2016年全区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万余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有效减少了黄标车和老旧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2017年17月,全区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366辆,其中黄标车11201辆,年底将淘汰全部黄标车。

五是加强在用车和高污染车辆监管。加强对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工作,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截至2016年,我区在市区主干车道共遥测机动车73万辆,其中筛查出尾气超标车辆10692辆。对监督抽测不合格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予以改正并复检。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查处黄标车、重型载货车辆、农用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及尾气排放不达标或冒黑烟、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六是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先后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年-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试行)》,转发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同时,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列入《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宁夏装备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以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步伐。银川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试行意见》。

天地科技(宁夏)煤机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汽车尾气排放绿色集成技术研究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和环保产业发展要求。如该项目技术达标、成熟可靠、具备较好发展前景,且满足相关政策条件,科技部门将在研发方面,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应用研究,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减轻企业科技投入负担。在推广应用方面,通过科技与金融结合方式,帮助企业获得银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贷支持,推动项目尽快投入市场;同时,鼓励企业报名“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参加全国行业赛,帮助企业提高行业影响力、扩大社会知名度。科技企业认定方面,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申报材料编写等方面给予咨询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大气处 516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