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环评处 发布时间:2024-03-26 09:52 点击:
文章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宁环规发〔2024〕3号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自2024年4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25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2.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咨询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 话:0951-5160985
传 真:0951-5160988
邮 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