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大气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4-17 16:00 点击: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环发〔2024〕35


各地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应急管理厅              

20244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精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甲烷排放控制协同,科学、合理、有序控制全区甲烷排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减排和发展、安全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夯实基础能力为关键,以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协同控制为手段,加快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体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有序有效控制甲烷排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和入口排放管控,提高资源化利用,发挥与污染治理的协同效应。坚持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构建我区甲烷排放综合控制新局面。

坚持夯实基础。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与应用为驱动,以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夯实我区甲烷排放控制基础。

坚持分类施策。遵循甲烷排放管理科学规律,兼顾我区不同领域排放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创新,扎实推进甲烷排放控制。

坚持稳妥有序。充分考虑我区有关行业实际能力,合理设定工作目标任务,科学识别工作重点难点,把握关键领域与关键环节,坚持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工作节奏,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坚持防范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从区情实际出发,处理好甲烷排放控制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关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甲烷排放控制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断提升。

十五五”时期,全区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控制基础能力显著提升,甲烷排放控制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煤矿瓦斯资源化利用取得新进展,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此后,力争逐步实现油气开采零常规火炬。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

1.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根据我区甲烷排放特征,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加强重点区域甲烷地面浓度监测,探索开展无人机、卫星遥感反演等甲烷监测能力试点建设,逐步推动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甲烷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制度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推动煤矿、油气田、养殖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排放源定期报告甲烷排放数据。组织开展数据核查、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稳步提升甲烷排放数据质量。结合省级和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建立全区甲烷排放图谱与时间序列数据库。(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甲烷排放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平结合国家要求,推动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甲烷排放数据采集、分析与利用信息集成,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能源领域甲烷排放控制

4.强化甲烷综合利用强化煤层气资源勘查利用工作,建设煤层气勘查开发示范区,带动提升我区煤层气抽采利用水平。加大低瓦斯矿甲烷处置力度,鼓励引导煤炭企业因地制宜开展煤矿瓦斯回收利用,减少直接排空。促进油气田放空甲烷排放管控,鼓励企业开展伴生气与放空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应经燃烧后放空。到2025年,全区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到8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根据国家油气领域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规范,推广实施全产业链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深化油气田地面工程集输系统密闭改造,加强管线先进维检修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有效提升甲烷泄漏控制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逐步减少油气系统常规火炬优化吴忠市、固原市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与管理,减少火炬系统天然气燃烧量。科学规划设计新建油气作业项目,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逐步减少常规火炬燃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农业领域甲烷排放控制

7.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区实际,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一场一策一方案科学指导养殖场(户)选用种养结合、清洁回用等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存储及处理设施装备,优化生产工艺,不断提高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采取堆沤腐熟还田、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探索沼气/生物天然气终端利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沼气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科学控制肠道发酵甲烷排放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选育推广高产低排放畜禽品种,推广应用低蛋白日粮、全混合日粮饲喂、发酵饲料等节本增效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饲料转化效率。探索改变动物饲料配比结构,合理使用基于植物提取物、益生菌等饲料添加剂和多功能营养舔砖,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实施精准饲喂,探索高产低排放技术模式,引导降低单位畜产品的肠道发酵甲烷排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有序推进稻田甲烷排放控制以我区水稻主产区为重点,强化稻田水分管理,因地制宜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缩短稻田厌氧环境时间,减少单位稻谷甲烷产生和排放。改进稻田施肥管理,推广有机肥腐熟还田。选育推广高产、优质、节水抗旱水稻品种,示范好氧耕作等关键技术,形成高产低排放水稻种植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控制

10.推进垃圾处理甲烷排放控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统筹协同处置,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开展库容已满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实施既有填埋设施升级改造,有效收集处理填埋气。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污水处理领域甲烷收集利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科学开展污水管网清淤管护,加快推进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县城和建制镇可统筹考虑集中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处置规模,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置污泥。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项目,采用污泥厌氧消化等方式产生沼气并加强回收利用,不断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

12.强化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措施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构建污染物减排与甲烷排放控制一体推进的治理体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妥善处置工业生产产生的含甲烷可燃性气体。以规模化养殖为重点,系统性推动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甲烷协同控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与甲烷协同控制。鼓励对废水有机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依法依规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水污染物纳管浓度,减少甲烷产生。推动机动车船动力系统技术提升,实现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到2025年,全区污染治理与甲烷排放协同控制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协同治理技术路线落实国家重点领域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技术要求,推进油气开采领域使用烃蒸汽回收利用、作业密闭化改造、安全氧化燃烧等一体化控制技术应用。因地制宜推广畜禽养殖粪污固液分离、分质处理、深施还田治理工艺,推广使用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高效产甲烷技术并配套高效处理技术。(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技术创新和甲烷排放控制监管

14.加强关键技术创新积极开展煤炭、油气、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甲烷排放特征规律研究,逐步建立本地化甲烷排放因子数据库。探索开展资源化利用、纯化、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推进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申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甲烷排放控制监管全面落实煤矿瓦斯排放限值、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强甲烷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探索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甲烷异常排放监管。统筹保障甲烷排放监管经费,持续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构建法规标准政策体系

16.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甲烷排放控制法规制度完善情况,研究制定地方甲烷排放控制制度和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相关法规标准。探索制定地方有机废物源头减量、高效资源化利用相关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煤矿瓦斯、油气甲烷泄漏等甲烷排放标准,落实国家水稻、畜禽养殖及废物资源化利用等甲烷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国家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等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甲烷利用与减排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方法。(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完善经济激励政策探索研究反刍动物养殖甲烷减排奖补政策。深入宣传碳交易机制,帮扶支持符合条件的甲烷利用和减排项目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推动甲烷减排项目纳入地方碳普惠、碳中和机制。鼓励甲烷排放控制工程项目开展气候投融资。(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甲烷治理交流合作。拓宽合作渠道,扩大交流对话,学习借鉴、宣传推广甲烷排放控制领域先进典型及成功经验。邀请国内甲烷排放控制领域高层次专家来我区开展培训、调研和技术推广等,推动实现甲烷排放控制新突破。(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落实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及重点行业和企业要充分认识甲烷排放控制的重要性,稳妥有序开展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整理更新甲烷排放清单编制相关知识材料,加大对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立以及污染物与甲烷控制相关培训力度。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一批能源、农业及废弃物等领域甲烷排放控制技术型人才。加强对甲烷排放控制的气候、经济、环境和安全效益的宣传。开展甲烷排放控制典型经验做法宣传。

(四)完善评估监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分析,定期调度落实甲烷排放控制目标任务进展,并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报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一图读懂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