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9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2-04 16:00 |
名称 | : |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问题处理的通报》《关于31家环评机构“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函[2014]29号 | 成文日期 | : | 2014-12-04 16:00 |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01
4、信息名称: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问题处理的通报》《关于31家环评机构“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5、内容描述: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问题和31家环评机构“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4]29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15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1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各环评机构: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问题处理的通报》(环办〔2014〕67号)及《关于31家环评机构“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环办〔2014〕7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管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环评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执行环评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行业秩序,提升工作水平。各环评机构应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查,于2014年10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另存)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