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1716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04 16:06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主要排水沟排污情况调查的通知
文号 宁环办函[2014]25号 成文日期 2014-12-04 16:06

 

1、序号:147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098

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区主要排水沟排污情况调查的通知

5、内容描述:开展全区主要排水沟排污情况调查的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办函[2014]25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09.23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1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四二干沟、银新干沟、永二干沟、中干沟、灵武东沟、罗家河、第三排水沟、南干沟、清水沟、中卫第一排水沟、中卫第四排水沟等全区11条主要排水沟的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排水沟环境质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对全区11条主要排水沟涉水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所有向11条排水沟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调查的基准年为2013年。

二、调查内容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工业企业用水排水情况,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废水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等。

三、调查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开展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市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市环境保护局要在2014年10月30日前将调查结果汇总上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并附主要排水沟污水排放企业调查表。

    附件:宁夏主要排水沟污水排放企业调查表(另存)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