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29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03-16 17:18 |
名称 | : | 关于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后续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办发[2015]5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03-16 17:18 |
1、序号:10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009
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后续工作的通知
5、内容描述: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后续工作要求
6、文件编号:宁环办发[2015]5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1.20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较好控制。但《规划》中期评估表明,《规划》实施仍然面临着新增排放量较大、项目进展缓慢、地方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企业责任不落实、环境监管不到位、支撑保障能力不足以及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等突出问题,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为进一步加快推动《规划》的实施,落实《规划》中涉及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新增排放过快增长
各地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改、工信等部门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快速扩张,加大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准入政策。未取得重金属排放指标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排放控制,2015年必须全面完成低汞触媒替代。
二、加快《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各地市环保局要加强对进度滞后的《规划》重点项目的调度和督促检查,落实相关政府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计划,倒排工期,加快项目推进。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据《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147号)有关要求,规范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完善项目立项、资金支付与核算、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制度,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效益。
三、强化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以《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后的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督促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完善自行监测制度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在2015年全国环保大检查中重点对行政区内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严格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信息、涉重金属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自2015年起,各市环保局要在媒体上公开上一年度《规划》实施考核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重点企业名单。
四、加大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
各市环保局应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及《自治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环办发〔2014〕64号)相关要求,督促涉重金属生产企业在关闭退出前编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影响,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并开展关停搬迁关于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逐步建立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清单,完善重金属污染场地管理制度。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相关地方环保部门应按照环保部发布的《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修复工作,全面控制环境风险。
五、加强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
重点区域应根据涉重金属企业分布和重金属污染敏感目标,完善和优化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设置。从2014年度考核起所有监测点位应明确并上报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已确定的监测点位不能随意调整。加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自2015年起,有条件的重点区域要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铅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开展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监测。
六、谋划“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各市环保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早启动“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思路、任务和政策措施。以国际汞公约履约为契机,全面加强汞污染全过程风险管控,并延伸到铅、镉、铬、砷等其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构建重金属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风险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结合2015年全国环保大检查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状况基础调查,进一步查实本行政区内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状况,科学合理测算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的基础排放量,做好“十三五”期间排放量削减潜力测算。
七、继续加强《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建立《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进度定期调整工作机制,加大《规划》实施进度及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要进行公开通报和预警;及时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规划》实施进展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能力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突出政府对《规划》实施的主体作用。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